问刑条例是指在法律程序中被问及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,要求其就相关的犯罪行为提供证言或供认的条例。在我国古代,问刑条例是非常严厉的惩罚工具,而后随着历史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,它逐渐得以合法化和规范化。今天,问刑条例已成为法律程序中必不可少的环节。

在我国古代,问刑条例又称酷吏,指刑官通过酷刑逼供的行为。如唐朝施法司,就有许多惨绝人寰的例子。而到了宋代,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执法程序的逐渐完善,问刑的规范化也开始成为可能。明清两代,问刑更加规范化,而问刑工具也不再局限于酷刑,更多地采取询问的方式。现代我国刑法规定了严格的问刑程序,如庭审直接质证、转述法庭询问等,旨在保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

然而,问刑条例的实践中仍存在问题。在一些情况下,特别是在刑讯逼供方面,一些执法人员依然把酷刑等非法手段当做得手工具。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,而且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。为了规范问刑程序,惩处执法人员的非法行为,以及保证证言或供认真实可靠,对问刑条例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的改革和完善非常必要。

总之,问刑条例是刑事案件中不可或缺的环节,其历史和现状都充满了曲折和发展。现代我国既要保证法律程序的公正性,也要保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,并加强问刑的规范化建设,以逐步实现问刑程序的人性化和科学化。